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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铁矿石品牌争议费标准以及《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品牌判定工作办法(试行)》并公开征集铁矿石品牌调查小组备选成员的通知
作者:大连商品交易所 | 来源:大连商品交易所 | 点击数:3579 | 日期:2019-09-19


    大商所发〔2019〕39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业务细则》(以下简称“业务细则”),经研究决定,铁矿石期货品牌争议费标准为3万元/次。

      为保证铁矿石期货品牌交割制度顺畅运行,根据业务细则,我所制定了《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品牌判定工作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公开征集铁矿石品牌调查小组备选成员,联系方式如下:

      郭    0411-84808456  guofeng@dce.com.cn

      慕文珺  0411-84808517  muwj@dce.com.cn

      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期货大厦811室,116023。

      特此通知。

      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品牌判定工作办法(试行)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