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中国金融交易所 |
关于修订《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等业务规则的通知
作者: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 来源: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 点击数:2954
| 日期:2021-01-04
|
|
中金所发 〔2020〕32号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修订版)已报告中国证监会,《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操作指引》已经交易所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上述规则自2020年12月14日起实施,2019年1月11日发布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指南》同时废止。
附件:
1.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0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