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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中秋节”期间客户交易保证金调整和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作者:金元期货 | 来源:金元期货 | 点击数:1666 | 日期:2021-09-16


    尊敬的投资者:

    “中秋节”休市时间为:2021918日(星期六)至921日(星期二);922日(星期三)起正常开市。

    一、“中秋节”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金融期货交易所等五家交易所对此次保证金调整比例的通知,公司研究决定各期货交易所品种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相对交易所保证金标准上浮比例维持不变。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比例高的执行。交割月或临近交割月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应不低于交易所保证金要求。

    各交易所2021年中秋节期间调整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及夜盘交易时间的通知,见附件。

    二、各交易所节后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幅度调整情况

    922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

    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期货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铁矿石、豆油、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焦煤、焦炭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长假期间标准不变;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郑州商品交易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其中纯碱期货2111211222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2%,涨跌停板幅度为8%;硅铁和锰硅期货2111211222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涨跌停板幅度为8%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如在此期间出现重大风险因素,将视具体情况再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

    三、2021年中秋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

    中秋节期间夜盘交易的时间,现提示如下:917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922日(星期三)所有期货合约、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922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关于夜盘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相关实施细则执行。

    四、其他提示

    1917日,是中金所股指期货2109合约、沪深300股指期权2109合约最后交易日。

    2922日结算时起,大商所2110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交易日,大商所2110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0%。(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比例高的执行)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金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915

     

    附件:

    关于2021年中秋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期发〔2021224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1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20213号),现对中秋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917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918日(星期六)至921日(星期二)休市。

      922日(星期三)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

      二、自916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不锈钢、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铝、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922日(星期三)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及时落实相关合约持仓限额、整倍数调整等事项,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请各会员单位和指定存管银行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请各指定交割仓库加强风险防范,注重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扎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914

    关于2021年中秋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能发〔202174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1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2073号),现对中秋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917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918日(星期六)至921日(星期二)休市。

    922日(星期三)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1914

    关于2021年中秋节假期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1410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21年中秋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做如下调整:

    2021916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1%,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3%;焦煤、焦炭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豆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9%;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2021922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做如下调整:

    铁矿石、豆油、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焦煤、焦炭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长假期间标准不变;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2021年中秋节假期将至,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914

    关于2021年中秋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函〔2021612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中秋节期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916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硅铁和锰硅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PTA和短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

    二、2021922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其中纯碱期货2111211222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2%,涨跌停板幅度为8%;硅铁和锰硅期货2111211222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涨跌停板幅度为8%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914

    关于2021年中秋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的通知

    郑商函〔2021585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夜盘交易细则》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中秋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如下:

    2021917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219228:55-9:00为所有期货、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请各会员单位及时转告投资者,做好夜盘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