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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合成树脂期货交割品牌工作办法》的公告
作者:大连商品交易所 | 来源:大连商品交易所 | 点击数:881 | 日期:2022-12-07


    〔2022〕94号  

    为优化合成树脂期货交割品牌管理,促进期货功能发挥,我所制定了《大连商品交易所合成树脂期货交割品牌工作办法》,现予公布,自202341日起施行,届时《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注册品牌工作办法》同时废止。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申请成为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及聚丙烯期货交割品牌,具体要求如下:

      1.企业投产年限超过1年;

      2.近一年年产量不低于5万吨;

      3.注册资本及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无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4.其他要求按《大连商品交易所合成树脂期货交割品牌工作办法》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协助相关企业积极申请交割品牌资格。

      联系人:陆经理 0411-84808639  扎西经理 0411-84808831

      地址:大连市会展路129号大连商品交易所

      特此公告。

      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合成树脂期货交割品牌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