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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糖业协会关于贯彻甘蔗价格政策的通知
作者:金元
| 来源:fengwm1
| 点击数:228
| 日期:201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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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制糖企业: \r\n;;; 海南省物价局于2011年12月2日以“琼价价管[2011]571号”文件发出《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2011/12榨季糖料甘蔗收购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请各制糖企业认真传达贯彻这个文件精神,并做好对蔗农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r\n;;; 一、全省所有制糖企业务必严格执行这个文件的各项规定,不得抬价、压价或通过运费补贴等形式变相抬价、压价收购甘蔗;务必遵守《海南省制糖企业2011跨2012年榨季生产自律公约》,加强行业自律,不得跨蔗区收购甘蔗,并采取合理合法措施阻止蔗源违规外流。 \r\n;;; 二、文件所规定的“二次结算”其前提是全省糖厂全榨季食糖平均含税销售价超过7500元才执行,否则维持首付收购价格不变(即普通品种550元/吨,良种加5%)。 \r\n;;; 三、要教育广大蔗农,我省执行的这个甘蔗价格政策对蔗农来说是相对实惠的,在全国也是相对较高的。这体现了省政府对广大蔗农切身利益的保护,也体现了制糖企业对广大蔗农的让利。要想进一步提高甘蔗生产的经济效益,关键是要实行科学种蔗,增加对蔗田的成本投入,精耕细作,提高甘蔗单产,并在蔗田套种其他短期作物。 \r\n;;; 四、本榨季在糖价很有可能偏低的情况下,我省制糖企业将承担较大的原料成本风险,因此希望各企业切实加强管理,努力增收节支,同时也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继续给予广大蔗农予以扶持,以促进甘蔗生产有更大幅度的恢复。 \r\n;;;;;;;;;;;;;;;;;;;;;;;;;;;;;;;;;;;;;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