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是依照有关法规设立的,履行有关法规规定的职责,受中国证监会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并按照其章程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上海期货交易所目前上市交易的有黄金、铜、铝、锌、螺纹钢、线材、燃料油、天然橡胶等八种期货合约。
上海期货交易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战略决策,依循“夯实基础、深化改革、推进开放、拓展功能、加强监管、促进发展”的方针,严格依照法规政策制度组织交易,切实履行市场一线监管职责,致力于创造构建安全、有序、高效的市场机制,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透明的市场环境,长期目标是:努力建设成为规范、高效、透明,综合性、国际化的衍生品交易所,未来五年的目标是:建设成为一个在亚太时区以基础金属、贵金属、能源、化工等大宗商品为主的主要期货市场,发挥期货市场发现价格、规避风险的功能,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
上海期货交易所现有会员200多家(其中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占80%以上),在全国各地开通远程交易终端300多个。
随着行业风险控制能力的强化提高、市场交易的持续活跃和规模的稳步扩大,市场功能及其辐射影响力显著增强,铜期货价格作为世界铜市场三大定价中心权威报价之一的地位进一步巩固;天然橡胶期货价格得到国内外各方的高度关注;燃料油期货在探索能源期货发展的道路上稳健运行;锌期货上市,与铜、铝期货关联,初步形成了有色金属期货品种系列;黄金期货上市,为促进黄金市场的发展,增进商品期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联系开辟了新路径;钢材期货上市,将逐步优化钢材价格形成机制,促进钢铁工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国钢铁工业的国际竞争力。
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章程》,会员大会是交易所的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下设监察、交易、会员资格审查、调解、财务、技术、有色金属产品、能源化工产品、黄金钢材产品等9个专门委员会。
总经理为本所法定代表人。本所设有办公室、发展研究中心、文化建设办公室、新闻信息部、国际合作部、有色金属部、能源化工部、黄金钢材部、会员服务和投资者教育部、交易部、结算部、监查部、法律事务部、技术中心、人力资源部、党委办公室(纪律检查办公室)、内审合规部、财务部、行政部、北京联络处等20个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规,交易所建立了交易运作和市场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交易所拥有适用可靠的计算机交易系统,通过高容量光纤及数据专线、双向卫星、三所联网等通讯手段确保前台和远程交易的实时和安全可靠。同时,通过中心数据库实现结算、资金、交割、异地交割仓库、风险监控等系统数据的实时同步传送和交换。
为维护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交易所建有多元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主要包括以交易规范为准则的一系列制度措施;以量化系列指标与计算机自动化运作相结合的风险预警系统;以全程控制风险为目标,按职能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制的风险动态跟踪、分析、应对的工作机制。
上海期货交易所坚持监管、服务两手抓的理念,坚持稳健运行,稳步发展,推进改革创新,深化服务,真诚地为会员及投资者提供全面及时的各项服务。
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通过指定的结算银行每天对会员的交易进行集中清算,会员负责对其客户交易进行清算。交易所实行实物交割履约制度,合约到期须在规定期限内,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为交割双方提供相关服务。客户交割须通过会员办理。
交易所坚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宗旨,制订、实施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监控机制,保证市场规范有序地运行。
交易所通过建立的卫星广播网和公共电讯网,将实时和延时交易行情经授权的国内外信息资讯机构进行同步信息发布。通过实时行情短信播报服务系统和电话语音报价服务系统,向市场提供动态交易行情咨询服务。交易所通过自建的网站(http://www.shfe.com.cn/)及时规范地向市场发布交易、交割、持仓、库存等各类统计数据资料及相关信息。交易所还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电话咨询交流、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开展各种形式的对外交流等形式,向会员、投资者及社会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
转载: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 http://www.shfe.com.cn/about/doclist_1_1011_1_1.htm
2、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3年2月28日,是经国务院批准并由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的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也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家期货交易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目前上市交易的有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和聚氯乙烯8个期货品种。
成立十多年以来,大商所规范运营、稳步发展,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期货交易中心。近几年来发展尤为迅速,2006年至2009年,成交量由2.41亿手增长至8.34亿手,成交额由5.22万亿元增长至37.64万亿元,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2009年在全球交易所期货期权交易量排名中,大商所位列第11名,并是全球第二大农产品期货市场。
截至2009年底,大连商品交易所共有会员182家,指定交割库137个,投资者开户数超过90万户,分布在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从1993年开业至2009年底,大商所累计成交期货合约29.92亿手,累计成交额104.84万亿元,实现实物交割1,228万吨,在发现商品价格、保护农民利益、引导农产品生产与流通、为市场主体提供避险工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东北亚航运中心建设和东北地区振兴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6年底,大商所领导班子提出了用一流的人才、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技术、一流的服务建设一流期货交易所的目标,积极向综合性和全国性、国际化的交易所转变。2007年8月国务院批准的《东北地区振兴规划》提出,“依托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力发展期货贸易,建设亚洲重要的期货交易中心”,对大商所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大商所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目前,大商所正朝着这一崭新的目标不断努力。
转载:大连商品交易所网站 http://www.dce.com.cn/portal/cate?cid=1114572182100
3、郑州商品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我国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目前全国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隶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垂直管理。
郑商所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履行职能,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章程》、《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和办法实行自律性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期货合约集中竞价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并对期货交易进行一线监管。
郑商所实行会员制,会员大会是郑商所的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下设监察、交易、交割、财务、调解、会员资格审查、技术等7个专门委员会。截止2009年底,郑商所共有会员215家,分布在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其中期货公司会员173家,占会员总数的80%;非期货公司会员42家,占会员总数的20%。
郑商所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根据工作需要,内设办公室、研究发展部、市场一部、市场二部、交易部、交割部、结算部、市场监察部、新闻信息部、法律事务部、技术一部、技术二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审计室、行政部等16个职能部门。
郑商所坚持规范运作,加强市场监管,安全组织交易,深化市场功能,目前上市交易的小麦(包括优质强筋小麦和硬白小麦)、棉花、白糖、精对苯二甲酸、菜籽油、早籼稻等期货品种促进相关产业经济发展的功能与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
郑商所实行保证金制、每日涨跌停板制、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实物交割制等期货交易制度,并积极适应市场发展要求,不断优化制度安排,更新监管理念,丰富监管手段,及时控制和化解市场风险,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郑商所拥有功能完善的交易、结算、交割、风险监控、信息发布和会员服务等电子化系统。会员和投资者也可以通过远程交易系统进行期货交易。期货交易行情信息通过路透社、彭博资讯、世华信息等多条报价系统向国内外同步发布。
郑商所注重加强与国际期货同业的交流与合作。1995年6月加入国际期权(期货)市场协会。先后与日本关西农产品交易所、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洲际交易所、巴西期货交易所、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东京谷物交易所、印度多商品交易所、蒙特利尔交易所、尼日利亚证券与商品交易所、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等国外多家期货交易所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并与国外8家交易所和机构建立了信息交换机制,定期交换市场信息,进一步扩大了郑商所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面向未来,郑商所将以始终坚持“三公”原则,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道路为核心理念,以“诚实、进取、安全、高效”为基本宗旨,以充分发挥市场功能服务实体经济为工作方向,强化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市场一线监管,保证信息技术系统安全,不断提高市场运行质量和发展质量,努力将郑商所逐步建设成为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力的现代化期货交易所。
转载:郑州商品交易所网站
http://www.czce.com.cn/Article_cont.asp?ClassName=关于交易所&ClassID1=1&nid=2&sid=关于交易所-本所简介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成立,对于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发挥金融市场功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宗旨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发挥金融期货市场的功能,保障金融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正常进行,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金融市场正常秩序。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安排金融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上市交易、结算和交割;制订业务管理规则;实施自律管理;发布市场交易信息;提供技术、场所、设施服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交易方式、结算制度等方面充分借鉴了国际市场的先进经验,并结合中国的市场实际,以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建设中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行结算会员制度,会员分为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结算会员按照业务范围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实行结算会员制度,形成多层次的风险控制体系,强化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采用电子化交易方式,不设交易大厅和出市代表。金融期货产品的交易均通过交易所计算机系统进行竞价,由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采用电子化交易方式体现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高效、透明、国际化的发展思路。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肩负着建立和发展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的艰巨任务。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稳健发展、与时俱进的原则,打造一个健康规范、高效透明、积极创新、技术先进的金融期货交易所,为提高经济的风险承受能力、增加经济弹性以及促进经济增长发挥积极作用。
转载: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http://www.cffex.com.cn/gyjys/jys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