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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作者:金元 | 来源:zhangb | 点击数:3575 | 日期:2010-11-12


    尊敬各位客户:
    ;;; 根据上海、大连、郑州交易所各品种合约近期的市场波动状况,我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11月15日(星期一)结算时起,除小麦、玉米、早籼稻保留原标准外,其余品种在交易所基础上上调5个百分点(单边市视情况另行通知),对原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如下调整:;;;;
    ;;; 大连: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合约交易保证金由原先的8%调整至10%;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合约交易保证金由原先的10%调整至12%;玉米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保持不变,比例为8%。
    ;;; 上海:铜合约交易保证金由原先的12%调整至13.5%;铝合约交易保证金由原先的10%调整至12%;锌合约交易保证金由原先的12%调整至12.5%;橡胶合约交易保证金由原先的15%调整至16%;黄金合约交易保证金由原先的10%调整至12%;燃料油合约交易保证金由原先的12%调整至13%;螺纹钢和线材合约交易保证金由原先的11%调整至13%。
    ;;; 郑州:棉花合约交易保证金由原先的11%调整至13%;白砂糖和菜籽油合约交易保证金由原先的12%调整至13%;精对苯二甲酸、硬麦、强麦和早籼稻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变,比例分别为13%、8%、12%、12%。
    ;;;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希望各位客户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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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元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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