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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有色金属、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指定交割库收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金元
| 来源:cheny
| 点击数:130
| 日期:201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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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各指定交割库(有色金属、天然橡胶、燃料油): \r\n 经研究决定,现对有色金属、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指定交割库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具体标准调整如下: \r\n 一、有色金属指定交割库相关费用: \r\n (一)仓储费 \r\n (二)过户费 \r\n 过户费是指指定交割库在审核标准仓单的所外转让时收取的费用。该费用由指定交割库向受让方单边收取。铜、铝、锌的过户费由调整前的3元/吨调整为1元/吨。 \r\n (三)打印费 \r\n 仓单所有人向指定交割库申请打印纸质仓单的,指定交割库收取100元/张的打印费。 \r\n 二、天然橡胶指定交割库相关费用 \r\n (一)仓储费 \r\n 入库费由调整前的15元/吨调整为25元/吨; \r\n 仓储费由调整前的每天0.8元/吨调整为每天1元/吨; \r\n 出库费由调整前的15元/吨调整为25元/吨。 \r\n (二)过户费 \r\n 经过本次调整,我所取消天然橡胶过户费。 \r\n (三)打印费 \r\n 仓单所有人向指定交割库申请打印纸质仓单的,指定交割库收取100元/张的打印费。 \r\n 三、燃料油指定交割库相关费用 \r\n (一)仓储费 \r\n 储存费由调整前的每天1.2元/吨(含加温费)调整为每天1.4元/吨(含加温费)。 \r\n (二)过户费 \r\n 经过本次调整,我所取消燃料油过户费。 \r\n (三)打印费 \r\n 仓单所有人向指定交割库申请打印纸质仓单的,指定交割库收取100元/张的打印费。 \r\n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