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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批准上期所开展铅期货交易
作者:金元 | 来源:cheny | 点击数:3207 | 日期:2011-02-21


    本报讯(记者 曲德辉)期货日报记者获悉,中国证监会近日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铅期货交易,今年首个期货新品种呼之欲出。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证监会将批准上期所挂牌铅期货合约。\r\n

      铅的用途十分广泛,其中,80%的铅用于铅酸蓄电池生产。随着我国汽车工业和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随着电动汽车、风能发电、太阳能发电的推广与普及,我国铅消费存在着很大的增长空间。2009年,我国铅产量377万吨,占全球的42.5%,铅消费量390万吨,占全球的40.0%。2001年以来,我国铅消费量年均增长率高达17%,远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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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际铅价波动剧烈。由于缺乏权威的价格信号来指导生产和经营,也没有规避铅价波动风险的金融工具,我国铅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企业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迫切需要利用期货市场来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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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开展铅期货交易,一是有利于优化铅的价格形成机制,指导铅上下游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促进铅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的供求平衡。二是可以为铅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风险管理手段,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涉铅行业健康发展。三是有利于以市场化手段促进国家铅产业政策的落实。上期所在铅期货合约和制度设计中,将产业政策中有关“企业生产规模条件”和“生产工艺要求”的规定作为铅冶炼企业申请交割品牌注册的条件,将促进铅行业的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四是有利于健全我国有色金属期货品种结构,推动期货市场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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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期所已经完成了铅期货合约的前期设计工作,确定了通用性强、流通量大的合约标的,拟定了较为严格的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论证了保证金、涨跌停板和持仓限额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18日,上期所开始就铅期货合约及有关规则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