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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各大城市2011年房地产调控目标一览
作者:金元 | 来源:cheny | 点击数:111 | 日期:2011-03-31


    转载自:中文路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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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透北京3月30日电---中国国务院今年1月发布"新国八条"房地产调控措施,要求各地在一季度前公布房价调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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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已临近,有逾40个城市公布了目标,绝大多数城市将涨幅定在10%,或与当地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挂钩,惟目前调控措施最严厉的北京市,提出房价控制目标较上年稳中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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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中国主要大中城市及部分二、三线城市的今年房价调控目标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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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2010年相比稳中有降,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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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新建保障性住房面积高于商品住房面积.上海今年GDP增长目标为8%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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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新建住房价格涨幅预期要低于11%,即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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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涨幅低于深圳市本年度GDP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约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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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不高于当年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约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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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让房价增长率不超过全市GDP的增长率,不超过城市职工年均收入的增长率,不超过城市人均收入的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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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根据该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严格控制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国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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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全市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涨幅,要明显低于全市年度GDP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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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约低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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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增幅低于当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经济增长幅度的价格控制目标,其2011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GDP增幅的预期目标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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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年度价格涨幅不超过全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其今年GDP预期增幅为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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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上涨幅度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以内,其今年预期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在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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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今年海口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预期目标为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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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房价涨幅不能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其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额收入预期增幅为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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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新房涨价幅度不超过9%,低于当地预期的GDP增长14%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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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保持住房价格基本稳定,新建住房价格全年涨幅要低于2011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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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是同比涨幅控制在9%以下,其中市区同比涨幅控制在9.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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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不高于GDP增长速度,其2011年GDP增长目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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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杭州、南京、天津、南昌等城市尚未公布调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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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信息来自官方公布消息及互联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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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 宿泱韫;审校 杨淑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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