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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提示
作者:金元 | 来源:金元期货 | 点击数:1272 | 日期:2013-02-18


     

      保证金 品种 保证金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2月 30 30 黄豆1号 其他 14 9
    3月 20 14 黄豆2号 其他 14 9
    1305 20 14 玉米 其他 14 9
    其他 20 11 豆粕 其他 18 9
    2月 20 20 豆油 其他 14 9
    3月 20 14 棕榈油 2月 20 20
    1305 20 12 1309 16 11
    其他 20 11 其他 16 9
    橡胶 3月  20 19 聚乙烯 2月 20 20
    1305 20 12 1308 14 9
    1309 20 14 1311 14 14
    其他 20 12 其他 14 9
    2月 20 20 聚氯乙烯 2月 20 20
    3月  15 14 其他 14 9
    其他 15 9 焦炭 2月 20 20
    线材 2月 30 30 1312 16 9
    3月 17 14 其他 16 9
    其他 17 11 甲醇 2月 30 30
    螺纹钢 2月 30 30 3月 19 19
    3月 17 14 其他 17 12
    其他 17 11 棉花 3月 19 19
    燃料油 3月  20 20 其他 17 10
    4月 20 14   PTA 2月 30 30
    其他 20 12 3月 19 19
    黄金 2月 20 20 其他 17 12
    3月 17 14 白砂糖 3月 19 19
    其他 17 11 其他 17 10
    2月 30 30 菜籽油 3月 19 19
    3月 20 16 其他 17 10
    其他 20 12 菜油OI ALL 17 9
    白银 2月 25 20 玻璃 3月 19 19
    其他 25 14 其他 17 10
    沪深300 3月 15 15 早籼稻RI ALL 17 9
    4月 15 15 菜籽粕 ALL 17 9
    6月  15 15 油菜籽 ALL 17 9
    9月  15 15 强麦WH ALL 17 9
    强麦 3月 19 19 早籼稻 3月 19 19
    其他 17 10 其他 17 10
    普通小麦 3月 17 14        
    其他 17 9        
    结算提示:
    1. 今日CU1305合约持仓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及春节期间市场风控通知,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4%;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 10 %,客户为5 %。
    2. 今日ZN1305合约持仓超过14万手,但未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及春节期间市场风控通知,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2%;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 10 %,客户为5 %。
    3. 今日RU1305合约持仓超过5万手,但未超过7万手,按交易规则及春节期间市场风控通知,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2%;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15%。
    4. 今日RU1309合约持仓超过7万手,但未超过9万手,按交易规则及春节期间市场风控通知,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4%;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15% 。
    5、大连的l1311合约今日是连续第2个涨停,持仓保证金调整为14%;今日p1309合约持仓超过40万手,但未超过50万手,保证金比例为11
    %;
    6、沪深300股指期货IF1304合约定于2013219日上市交易,IF1304合约的挂盘基准价为2756.60点;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5
    %。
    春节过后保证金等恢复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2013年2月1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3%;铜、锌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铅、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2%,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螺纹钢、线材、黄金和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
    大连期货交易所:2013年2月1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和焦炭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9%,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4%。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郑州期货交易所:2013年2月1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