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发〔2014〕42号 各会员单位: 为防范棉花期货市场风险,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3月14日结算时起,棉花1405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 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后,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正常执行。 特此通知。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