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结算会员: 为维护市场健康运行,促进市场功能发挥,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9月1 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沪深300股指期货所有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0%。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