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本所对《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交易细则》进行了修订。 《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已经本所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审议批准,现予以发布。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交易细则》已经本所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 以上合约、规则自2014年11月3日起实施。2013年9月4日发布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操作指引》同时废止。
附件:1.《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 2.《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交易细则》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4-10-31
附件1: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docx
附件2: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