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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夜盘交易时间相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金元期货
| 来源:金元期货
| 点击数:3120
| 日期:201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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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发〔2015〕114号
大连商品交易所
附件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修正案
第三十五条 期货交易每周设5个交易日(遇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每一个交易日分为夜盘和日盘交易时段,夜盘交易设一个夜盘交易小节,时间为前一自然日21:00至当日2:30(周一夜盘交易时段为上周五的21:00至周六的2:30)具体交易时间由交易所另行通知;日盘交易分三个交易小节,分别为第一节9:00-10:15、第二节10:30-11:30和第三节13:30-15:00。开展夜盘交易的品种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注:双划线部分为删除内容,阴影部分为新增内容,“……”(省略号)含义为该条款未修改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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