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15〕26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2015年11月30日结算时起,我所将聚乙烯和聚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6%。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