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16〕117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4月28日起,焦炭和焦煤品种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6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7.2。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6年4月27日
13.20160427 大连 关于调整焦炭、焦煤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