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则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6〕258号
各会员单位:
为降低铁矿石期货交割成本,经我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分时间段下调在铁矿石出库时货主未按规定速度和时间提货向厂库支付滞纳金的标准,并进一步明确滞纳金的计算方法,现将规则修正案予以发布,修改后的规则自I1703合约开始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6年10月11日
附件
《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
第四十一条 厂库以不高于日发货速度向货主发货时,货主因运输能力等原因无法按时提货,货主应当按照应提而未提的商品数量向厂库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照如下方法确定:
(一)从开始提货之日(含当日)起,每日按照截至当日应提而未提的商品数量乘以相应的滞纳金标准计算出当日滞纳金金额;
(二)直至完成提货之日(不含当日),在加总每日滞纳金金额的基础上,计算出货主应当向厂库支付的滞纳金总额。
其中,胶合板、铁矿石以外品种的滞纳金标准为2元/吨·天;胶合板滞纳金标准为0.1元/张·天;铁矿石滞纳金标准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第19个自然日(含当日)以内为0.1元/吨·天,超过该期间为0.5元/吨·天。
胶合板以外品种的滞纳金金额=2元/吨·天×应提而未提的商品数量×该批商品的滞留天数
胶合板滞纳金金额=0.1元/张·天×应提而未提的商品数量×该批商品的滞留天数
第四十二条 对于鸡蛋、胶合板以外的品种,货主应当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规定的提货期限内到厂库提货。在提货期限届满之日后(不含当日)且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19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货,货主应当向厂库支付滞纳金,厂库仍应按照期货标准承担有关的商品质量、发货时间和发货速度的责任,直至发完全部期货商品。
……
滞纳金按照如下方法确定:
(一)从提货期限届满之日(含当日)起,每日按照截至当日应提而未提的商品数量乘以相应的滞纳金标准计算出当日滞纳金金额;
(二)直至完成提货之日(不含当日),在加总每日滞纳金金额的基础上,计算出货主应当向厂库支付的滞纳金总额。
其中,胶合板、铁矿石以外品种的滞纳金标准为2元/吨·天,胶合板滞纳金标准为0.1元/张·天,铁矿石滞纳金标准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第19个自然日(含当日)以内为0.1元/吨·天,超过该期间为0.5元/吨·天。
胶合板以外品种的滞纳金金额=2元/吨·天×应提而未提的商品数量×该批商品的滞留天数
胶合板滞纳金金额=0.1元/张·天×应提而未提的商品数量×该批商品的滞留天数
第四十三条 对于鸡蛋、胶合板以外的品种,货主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19个自然日后(不含当日)到厂库提货,货主应当以下述公式的计算方法向厂库支付滞纳金,同时厂库将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的3个月内按照现货贸易惯例发货,不再按照期货标准承担有关的商品质量、发货时间和发货速度的责任。
对于鸡蛋品种,货主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19个自然日后(不含当日)到厂库提货,货主向厂库支付滞纳金,同时厂库将不再按照期货标准承担有关的商品质量、发货时间和发货速度的责任。
对于胶合板品种,货主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22个自然日后(不含当日)到厂库提货,货主应当以下述公式的计算方法向厂库支付滞纳金,同时厂库将不再按照期货标准承担有关的商品质量、发货时间和发货速度的责任。
胶合板、铁矿石以外品种的滞纳金金额=2元/吨·天×全部的商品数量×19天
胶合板滞纳金金额=0.1元/张·天×全部的商品数量×22天
铁矿石滞纳金金额=0.1元/吨·天×全部的商品数量×19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