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17〕339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12月1日交易时(即11月30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1. 豆粕品种的非1、5、9月份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由1.5元/手调整为0.2元/手。 2. 玉米品种的非1、5、9月份合约,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1.2元/手调整为0.2元/手,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0.6元/手调整为0.1元/手。 3. 铁矿石品种的非1、5、9月份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06。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