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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调整股指期货手续费标准等三个通知
作者:金元期货
| 来源:金元期货
| 点击数:1199
| 日期:201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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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股指期货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自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点六。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8年12月2日
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各结算会员: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对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自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5%。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8年12月2日
关于调整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监管标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自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起,对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进行调整:
客户每日在某一合约上开仓交易量超过50手的,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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