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中国证监会 |
【第21号公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
作者:中国证监会
| 来源:中国证监会
| 点击数:3445
| 日期:2019-10-23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现公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9年10月18日
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
附件:《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