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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合约(修订案)》的公告
作者:金元期货
| 来源:金元期货
| 点击数:2168
| 日期: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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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合约(修订案)》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12月10日(9日晚夜盘)起实施。
英文文本见官方英文网站,仅供参考。如与中文文本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修订案)
2.《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合约》修订对照表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9年12月2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9年12月2日印发
打字:丁月 校对:崔 墨 共印1份
附件1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合约(修订案)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合约附件
一、交割单位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
二、质量规定
(1)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金锭,金含量不低于99.95%。
(2)国产金锭的化学成分还应符合下表规定:
其他规定按GB/T4134-2003标准要求。
(3)交割的金锭为
(4)
每块金锭磅差不超过±
(5)每一仓单的黄金,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的金锭组成。
(6)每一仓单的金锭,必须是交易所批准或认可的注册品牌,须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
三、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和注册品牌
用于实物交割的金锭,必须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或交易所认可的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金锭。具体的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四、指定交割金库
指定交割金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附件2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合约》修订对照表
注:灰色底纹加删除线表示删除内容,红色字体加粗表示新增内容
http://www.shfe.com.cn/news/notice/91133547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