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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劳动节”期间客户交易保证金调整和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作者:金元期货
| 来源:金元期货
| 点击数:2829
| 日期: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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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各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劳动节”休市时间为:2020年5月1日(星期五)至5月5日(星期二)。5月6日(星期三)起正常开市。
一、“劳动节”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等五家交易所对此次保证金调整比例的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劳动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品种公司交易保证金,具体如下: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比例高的执行。交割月或临近交割月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应不低于交易所保证金要求。
二、各交易所节后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幅度调整情况
上海期货交易所:5月6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如下: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3%;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5月6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如下: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3%;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大连商品交易所:5月6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期货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做如下调整:豆油和棕榈油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7%,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恢复至7%和8%;铁矿石、焦炭、焦煤、聚乙烯、聚氯乙烯、液化石油气、苯乙烯和胶合板维持假期期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变,不恢复至节前标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玉米淀粉、粳米、鸡蛋、聚丙烯、乙二醇和纤维板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郑州商品交易所:5月6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普麦、早籼稻、晚籼稻和粳稻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PTA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其他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其中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客户原保证金收取比例,不再另行通知。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如在此期间出现重大风险因素,将视具体情况再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
三、2020年劳动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 劳动节期间夜盘交易的时间,现提示如下:5月6日(星期三)所有商品期货合约、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5月6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各品种夜盘交易时间与暂停前一致。其中大连商品交易所新增液化石油气期货及期权合约的夜盘交易,夜盘交易时间为21:00-23:00。关于夜盘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相关实施细则执行。
四、其它提示
2、持有大商所和郑商所2005合约的自然人客户以及没有交割意愿的法人(以防被配对,被动交割)不能进入交割月,请您于4月30日收盘前平掉持仓,否则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所直接对自然人客户的交割月份持仓执行强行平仓,因强行平仓所发生的盈利划归交易所,亏损则由客户自行承担。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金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关于2020年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期发〔2020〕158号
各会员单位、指定存管银行、指定交割仓库: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0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19〕139号),现对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0年4月26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5月1日(星期五)至5月5日(星期二)休市。
5月6日(星期三)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
5月9日(星期六)周末休市。
二、自4月29日(星期三)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黄金、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铜、铝、锌、铅、镍、锡、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4%;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5月6日(星期三)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如下:
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3%;
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及时落实相关合约持仓限额、整倍数调整等事项,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请各会员单位和指定存管银行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请各指定交割仓库加强风险防范,注重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扎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4月24日
关于恢复夜盘交易的通知
上期发〔2020〕157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5月6日(周三)当晚起,我所商品期货及期权相关品种夜盘交易恢复。
为做好夜盘交易恢复的准备工作,我所将于4月26日(周日)组织的交易系统测试中增加对夜盘交易的模拟演练(见附件)。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夜盘交易恢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4月24日
关于2020年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能发〔2020〕8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0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19〕30号),现对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0年4月26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5月1日(星期五)至5月5日(星期二)休市。
5月6日(星期三)08:55-09:00所有期货合约进行集合竞价。
5月9日(星期六)周末休市。
二、自4月29日(星期三)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4%;
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5月6日(星期三)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如下: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3%;
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24日
关于恢复夜盘交易的通知
上能发〔2020〕80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5月6日(周三)当晚起,我中心商品期货夜盘交易恢复。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夜盘交易恢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24日
关于2020年劳动节假期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知
大商所发〔2020〕17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20年劳动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做如下调整:
自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结算时起,铁矿石、焦炭、焦煤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8%和9%;聚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9%和11%;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10%和11%;苯乙烯期货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11%和12%;豆油和棕榈油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9%和10%;胶合板品种期货合约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均调整为40%,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玉米淀粉、粳米、鸡蛋、聚丙烯、乙二醇和纤维板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2020年5月6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期货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做如下调整:
豆油和棕榈油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7%,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恢复至7%和8%;铁矿石、焦炭、焦煤、聚乙烯、聚氯乙烯、液化石油气、苯乙烯和胶合板维持假期期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变,不恢复至节前标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玉米淀粉、粳米、鸡蛋、聚丙烯、乙二醇和纤维板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2020年劳动节假期将至,且近期市场波动较大,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4月24日
关于夜盘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0〕1号
经研究决定,我所将从2020年5月6日(星期三)当晚恢复商品期货、期权合约夜盘交易,新增液化石油气期货及期权合约夜盘交易。夜盘集合竞价时间为20:55-21:00,连续交易时间为21:00-23:00。
特此公告。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4月24日
关于2020年劳动节期间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函〔2020〕152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劳动节期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0年4月29日结算时起,棉花、棉纱、苹果、PTA、甲醇、硅铁和锰硅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9%。白糖、红枣、菜粕、菜油、强麦、普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动力煤、玻璃、纯碱和尿素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
二、2020年5月6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普麦、早籼稻、晚籼稻和粳稻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PTA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其他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0年4月24日
关于恢复商品期货夜盘交易及进行系统测试的通知
郑商函〔2020〕153号
各会员单位:
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经研究决定,郑州商品交易所自2020年5月6日当晚恢复商品期货(期权)夜盘交易。4月26日进行夜盘交易恢复的系统测试。
请各会员单位及时转告投资者,做好夜盘交易恢复的提示工作。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0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