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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非标仓单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大连商品交易所
| 来源:大连商品交易所
| 点击数:2437
| 日期: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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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发〔2020〕56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期货现货结合,我所将开展非标仓单业务,并制定了《大连商品交易所非标仓单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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