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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郑州商品交易所场外期权业务指引》的公告
作者:郑州商品交易所
| 来源:郑州商品交易所
| 点击数:2460
| 日期: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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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号
为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满足场外市场需求,郑州商品交易所制定了《郑州商品交易所场外期权业务指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场外期权业务暂不收取手续费。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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