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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客户交易保证金调整和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作者:金元期货
| 来源:金元期货
| 点击数:1735
| 日期: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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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客户交易保证金调整和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春节”休市时间为:2021年2月11日(星期四)至2月17日(星期三);2月18日(星期四)起正常开市。
一、“春节”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五家交易所对此次保证金调整比例的规定,公司研究决定2月8日(星期一)结算时起:
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热轧卷板、线材、不锈钢和纸浆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黄金、铜、铝、锌、铅、镍和锡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天然橡胶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燃料油和石油沥青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白银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国际铜品种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20号胶品种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原油和低硫燃料油品种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 大连商品交易所:粳米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氯乙烯、鲜鸡蛋、玉米和玉米淀粉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生猪、聚乙烯、聚丙烯和乙二醇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焦煤、焦炭和液化石油气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苯乙烯和铁矿石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郑州商品交易所:普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强麦、玻璃、红枣、尿素和纯碱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棉花、棉纱、菜油、白砂糖、菜粕、动力煤、硅铁、锰硅、花生和苹果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PTA、甲醇和短纤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菜籽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品种不做调整。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比例高的执行。交割月或临近交割月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应不低于交易所保证金要求。
各交易所2021年春节期间调整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及夜盘交易时间的通知,见附件。
二、各交易所节后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幅度调整情况
2月18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
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郑州商品交易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7%和8%,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
其中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客户原保证金收取比例,不再另行通知。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如在此期间出现重大风险因素,将视具体情况再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
三、2021年春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
春节期间夜盘交易的时间,现提示如下:2月10日(星期三)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月18日(星期四)所有期货合约、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2月18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关于夜盘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相关实施细则执行。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金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
附件:
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期发〔2021〕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1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20〕213号),现对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1年2月7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2月10日(星期三)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月11日(星期四)至2月17日(星期三)休市。
2月18日(星期四)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
2月20日(星期六)周末休市。
二、自2月9日(星期二)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铜、铝、锌、铅、镍、锡、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2月18日(星期四)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及时落实相关合约持仓限额、整倍数调整等事项,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请各会员单位和指定存管银行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请各指定交割仓库加强风险防范,注重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扎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2月4日
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能发〔2021〕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1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20〕73号),现对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1年2月7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2月10日(星期三)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月11日(星期四)至2月17日(星期三)休市。
2月18日(星期四)08:55-09:00所有期货合约进行集合竞价。
2月20日(星期六)周末休市。
二、自2月9日(星期二)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国际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2月18日(星期四)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1年2月4日
关于2021年春节假期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1〕70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21年春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做如下调整:
自2021年2月9日(星期二)结算时起,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1%,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12%(I2105维持15%)不变;玉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11%不变;豆粕、豆油和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8%和9%;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2021年2月18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做如下调整:
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7%和8%;铁矿石、豆粕、豆油、玉米和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2021年春节假期将至,且近期市场波动较大,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2月3日
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函〔2021〕62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春节期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2月9日结算时起,PTA、短纤和甲醇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9%;花生、白糖、棉花、棉纱、菜粕、菜油、苹果、动力煤、硅铁和锰硅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普麦、强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红枣、纯碱、玻璃和尿素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动力煤2103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5%。
二、2021年2月18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2月3日
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的通知
郑商函〔2021〕6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夜盘交易细则》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春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如下:
2021年2月10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21年2月18日8:55-9:00为所有期货、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2021年2月18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请各会员单位及时转告投资者,做好夜盘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