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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的公告
作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来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点击数:1733
| 日期: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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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系统公告〔2021〕233号
为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规范定期报告披露相关行为,推动挂牌公司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7年3月27日发布的《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以及2020年2月21日发布的《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四)——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中涉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