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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清明节”期间客户交易保证金调整和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点击数:2016 | 日期:2021-03-31


    尊敬的投资者:
           “清明节”休市时间为:2021年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4月6日(星期二)起正常开市。
            一、“清明节”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金融期货交易所等五家交易所对此次保证金调整比例的规定,公司研究决定各期货交易所品种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比例高的执行。交割月或临近交割月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应不低于交易所保证金要求。
           各交易所2021年清明节期间调整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及夜盘交易时间的通知,见附件。
           二、各交易所节后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幅度调整情况
           4月6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
           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锌、铅、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如在此期间出现重大风险因素,将视具体情况再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
           三、2021年清明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
           清明节期间夜盘交易的时间,现提示如下:4月2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4月6日(星期二)所有期货合约、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4月6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关于夜盘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相关实施细则执行。
           四、其他提示
           4月6日,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期权2105合约到期日。
           4月8日,为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期权2105合约到期日。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金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关于2021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期发〔2021〕8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1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20〕213号),现对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1年4月2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休市。
      4月6日(星期二)08:55- 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
      二、自4月1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铝、锌、铅、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及时落实相关合约持仓限额、整倍数调整等事项,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请各会员单位和指定存管银行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请各指定交割仓库加强风险防范,注重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扎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3月29日
    关于2021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能发〔2021〕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1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20〕73号),现对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2021年4月2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休市。
           4月6日(星期二)08:55-09:00所有期货合约进行集合竞价。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1年3月29日
    关于加强2021年清明节放假期间风险管理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1〕138号
    各会员单位:
           2021年清明节假期(4月3日至4月5日)将至,我所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保持不变。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3月29日
    关于2021年清明节休市期间风险提示的函
    郑商函〔2021〕133号
    各会员单位:
          清明节休市期间(4月3日至4月5日),影响商品价格走势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会员单位做好投资者风险提示工作,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函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3月29日
    关于2021年清明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的通知
    郑商函〔2021〕13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夜盘交易细则》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清明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如下:
           2021年4月2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21年4月6日8:55-9:00为所有期货、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请各会员单位及时转告投资者,做好夜盘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