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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金元期货
| 来源:郑商函〔2021〕238号
| 点击数:2518
| 日期: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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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5月25日结算时起,玻璃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其中玻璃期货2107、2108和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玻璃期货2106、2107、2108和2109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8%。 二、自2021年5月2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玻璃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5元/手,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5元/手;纯碱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6元/手,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2元/手。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