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64号
为促进郑州商品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功能发挥,丰富场外市场参与主体,郑州商品交易所制定了《郑州商品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撮合商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郑州商品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撮合商管理办法(试行)附件.docx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