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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国庆节”期间客户交易保证金调整和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作者:金元期货
| 来源:金元期货
| 点击数:1902
| 日期: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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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国庆节”休市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10月7日;10月8日(星期五)起正常开市。
一、“国庆节”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等五家交易所对此次保证金调整比例的规定,公司研究决定9月28日(星期二)结算时起: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铜、锌、铅和纸浆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铝、镍、锡、橡胶、螺纹钢、热轧卷板、线材、不锈钢、燃料油和石油沥青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白银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国际铜品种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20号胶、原油和低硫燃料油品种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
大连商品交易所:粳米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玉米和玉米淀粉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鲜鸡蛋和生猪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焦炭、焦煤、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和液化石油气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苯乙烯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铁矿石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郑州商品交易所:普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强麦和玻璃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PTA、棉花、棉纱、白砂糖、菜油、纯碱、菜粕、尿素、短纤、花生、苹果和动力煤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甲醇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红枣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硅铁和锰硅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菜籽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品种不做调整。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比例高的执行。交割月或临近交割月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应不低于交易所保证金要求。
各交易所2021年国庆节期间调整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及夜盘交易时间的通知,见附件。
二、各交易所节后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幅度调整情况
10月8日(星期五)恢复交易后:
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郑州商品交易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硅铁和锰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2%,涨跌停板幅度仍为10%;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其中甲醇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涨跌停板幅度为8%;尿素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涨跌停板幅度为8%。
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做如下调整:铁矿石、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淀粉、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各品种的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其中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客户原保证金收取比例,不再另行通知。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如在此期间出现重大风险因素,将视具体情况再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
三、2021年国庆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
国庆节期间夜盘交易的时间,现提示如下:9月30日(星期四)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10月8日(星期五)所有期货合约、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10月8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关于夜盘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相关实施细则执行。
四、其它提示
1、9月30日收盘前,AL2110、CU2110、ZN2110、PB2110、BC2110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 NI2110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6手的整倍数,AU2110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AG2110、SN2110、SP2110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SS2110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12手的整倍数, RB2110、WR2110、HC2110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持仓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调整为相应整倍数的,交易所于节后第一个交易日对持仓实行强行平仓,因强行平仓所发生的盈利划归交易所,亏损则由客户自行承担。
2、持有大商所和郑商所2110合约的自然人客户以及没有交割意愿的法人(以防被配对,被动交割)不能进入交割月10月,请您于9月30日收盘前平掉持仓,否则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所直接对自然人客户的交割月份持仓执行强行平仓,因强行平仓所发生的盈利划归交易所,亏损则由客户自行承担。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金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
附件:
关于2021年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期发〔2021〕24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1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20〕213号),现对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9月26日(星期日)休市。
9月30日(星期四)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10月1日(星期五)至10月7日(星期四)休市。
10月8日(星期五)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
10月9日(星期六)休市。
二、自9月29日(星期三)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铜、锌、铅、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铝、镍、锡、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燃料油、石油沥青、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10月8日(星期五)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及时落实相关合约持仓限额、整倍数调整等事项,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请各会员单位和指定存管银行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请各指定交割仓库加强风险防范,注重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扎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9月27日
关于2021年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能发〔2021〕8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1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20〕73号),现对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9月26日(星期日)休市。
9月30日(星期四)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10月1日(星期五)至10月7日(星期四)休市。
10月8日(星期五)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
10月9日(星期六)休市。
二、自9月29日(星期三)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国际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原油、低硫燃料油、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10月8日(星期五)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27日
关于2021年国庆节假期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1〕42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21年国庆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做如下调整:
自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结算时起,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1%,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3%;黄大豆2号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8%不变,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0%;豆粕和豆油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0%;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7%,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9%;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1%;乙二醇和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11%不变;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做如下调整:
铁矿石、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淀粉、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2021年国庆节假期将至,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9月27日
关于2021年国庆节期间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1〕42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大商所发〔2020〕621号)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国庆节期间交易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星期五)至10月7日(星期四)为节假日休市,10月8日(星期五)起照常开市。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9月30日(星期四)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10月8日(星期五)所有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10月8日(星期五)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客户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9月24日
关于2021年国庆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函〔2021〕736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国庆节期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9月29日结算时起,PTA、甲醇、尿素、短纤、棉花、白糖、菜油、菜粕、棉纱、苹果和花生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普麦、强麦、早籼稻、粳稻和晚籼稻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硅铁和锰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0%;红枣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9%。
二、2021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硅铁和锰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2%,涨跌停板幅度仍为10%;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其中甲醇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涨跌停板幅度为8%;尿素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涨跌停板幅度为8%。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9月27日
关于2021年国庆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的通知
郑商函〔2021〕68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夜盘交易细则》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国庆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如下:
2021年9月30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21年10月8日8:55-9:00为所有期货、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请各会员单位及时转告投资者,做好夜盘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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