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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客户交易保证金调整和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作者:金元期货
| 来源:金元期货
| 点击数:1760
| 日期: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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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春节”休市时间为:2022年1月29日(星期六)至2月6日(星期日);2月7日(星期一)起正常开市。
一、“春节”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五家交易所对此次保证金调整比例的规定,公司研究决定1月26日(星期三)结算时起: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纸浆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铜、铝、锌、铅、螺纹钢、热轧卷板、线材、天然橡胶、燃料油和石油沥青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白银、镍、锡和不锈钢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7%;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低硫燃料油、20号胶和国际铜品种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
大连商品交易所:粳米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玉米和玉米淀粉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和鸡蛋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棕榈油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苯乙烯、乙二醇、液化石油气和生猪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铁矿石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焦炭和焦煤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7%,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郑州商品交易所:普麦、早籼稻、晚籼稻和粳稻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强麦、PTA、菜油、白砂糖、菜籽粕(菜粕)、短纤和花生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棉花、棉纱、玻璃、甲醇、动力煤、硅铁、锰硅、红枣、尿素、纯碱和苹果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油菜籽(菜籽)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品种不做调整。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比例高的执行。交割月或临近交割月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应不低于交易所保证金要求。
各交易所2022年春节期间调整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及夜盘交易时间的通知,见附件。
二、各交易所节后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幅度调整情况
2月7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
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郑州商品交易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
其中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客户原保证金收取比例,不再另行通知。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如在此期间出现重大风险因素,将视具体情况再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
三、2022年春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
春节期间夜盘交易的时间,现提示如下:1月28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月7日(星期一)所有期货合约、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2月7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关于夜盘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相关实施细则执行。
四、其它提示
1、1月28日收盘前,AL2202、CU2202、ZN2202、PB2202、BC2202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 NI2202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6手的整倍数,AU2202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AG2202、SN2202、SP2202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SS2202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12手的整倍数, RB2202、WR2202、HC2202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持仓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调整为相应整倍数的,交易所于节后第一个交易日对持仓实行强行平仓,因强行平仓所发生的盈利划归交易所,亏损则由客户自行承担。
2、持有大商所和郑商所2202合约的自然人客户以及没有交割意愿的法人(以防被配对,被动交割)不能进入交割月2月,请您于1月28日收盘前平掉持仓,否则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所直接对自然人客户的交割月份持仓执行强行平仓,因强行平仓所发生的盈利划归交易所,亏损则由客户自行承担。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轻仓过节。
特此通知。
金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6日
附件:
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期发〔2022〕3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2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21〕193号),现对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2年1月28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2年1月29日(星期六)至2月6日(星期日)休市。
2022年2月7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自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铜、铝、锌、铅、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燃料油、石油沥青、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2022年2月7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所有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2年1月25日
关于做好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上期发〔2022〕31号
各有关单位:
临近春节,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及时落实相关风控措施,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做好交割风险防控。
请各单位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风控应急预案,保障节后正常开市。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2年1月25日
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能发〔202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2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21〕62号),现对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2年1月28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2年1月29日(星期六)至2月6日(星期日)休市。
2022年2月7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自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国际铜、原油、低硫燃料油、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2022年2月7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所有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2年1月25日
关于做好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上能发〔2022〕7号
各有关单位:
临近春节,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及时落实相关风控措施,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做好交割风险防控。
请各单位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风控应急预案,保障节后正常开市。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2年1月25日
关于2022年春节假期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2〕42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22年春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做如下调整:
自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1%,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3%;豆粕和豆油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9%;棕榈油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1%;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7%,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生猪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0%,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15%不变;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和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0%,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2%;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2022年2月7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做如下调整:
铁矿石、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淀粉、生猪、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和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2年1月25日
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2〕40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大商所发〔2021〕554号)有关规定,现对2022年春节期间交易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2022年1月31日(星期一)至2月6日(星期日)为节假日休市,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2月7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1月28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2月7日(星期一)所有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2月7日(星期一)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客户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2年1月25日
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函〔2022〕48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春节期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2年1月27日结算时起,玻璃、苹果和尿素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其中玻璃期货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5%,苹果期货和尿素期货2203、2204及2205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5%;甲醇、棉花、棉纱和纯碱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强麦、PTA、白糖、菜油、菜粕、短纤和花生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二、2022年2月7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2年1月25日
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的通知
郑商函〔2022〕40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休市安排的通知》(郑商函〔2021〕1028号)有关规定,现对2022年春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如下:
2022年1月28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22年2月7日(星期一)8:55-9:00为所有期货、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请各会员单位及时转告投资者,做好夜盘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2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