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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客户交易保证金调整和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作者:金元期货
| 来源:金元期货
| 点击数:1116
| 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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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春节”休市时间为:2023年1月21日(星期六)至1月29日(星期日);1月30日(星期一)起正常开市。
1月20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1月30日(星期一)所有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1月30日(星期一)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一、“春节”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六家交易所对此次保证金调整比例的规定,公司研究决定1月18日(星期三)结算时起: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铜、铝、橡胶和白银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螺纹钢、热轧卷板和线材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锌、铅、锡、不锈钢和纸浆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7%,燃料油和石油沥青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0%,镍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4%;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国际铜和20号胶品种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原油和低硫燃料油品种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0%;
大连商品交易所:粳米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玉米淀粉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和玉米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鸡蛋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棕榈油、苯乙烯、乙二醇和生猪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液化石油气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铁矿石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7%,焦炭和焦煤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0%,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郑州商品交易所:PTA、甲醇、棉花、棉纱、白砂糖、菜油、菜粕、尿素、短纤、苹果和花生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纯碱、玻璃、硅铁、锰硅和红枣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普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强麦、菜籽和动力煤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广州期货交易所:工业硅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品种不做调整。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比例高的执行。交割月或临近交割月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应不低于交易所保证金要求。
各交易所2023年春节期间调整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及夜盘交易时间的通知,见附件。
二、各交易所节后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幅度调整情况
1月30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
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郑州商品交易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
广州期货交易所在工业硅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工业硅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
其中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客户原保证金收取比例,不再另行通知。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如在此期间出现重大风险因素,将视具体情况再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
三、其他提示
1、1月18日(星期三),为上期所2302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
2、1月20日(星期五),为中金所各股指期货2301合约与各股指期权230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轻仓过节。
特此通知。
金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
附件:
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期发〔2023〕1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3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22〕144号),现对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3年1月20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3年1月21日(星期六)至1月29日(星期日)休市。
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自2023年1月19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5%;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所有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3年1月16日
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能发〔2023〕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3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22〕47号),现对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3年1月20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3年1月21日(星期六)至1月29日(星期日)休市。
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自2023年1月19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5%;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所有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3年1月16日
关于2023年春节假期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3〕22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23年春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做如下调整:
自2023年1月1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2%,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4%;鸡蛋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0%;生猪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0%,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15%不变;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做如下调整:
铁矿石、鸡蛋和生猪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3年1月16日
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3〕18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大商所发〔2022〕657号)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春节期间交易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月21日(星期六)至1月27日(星期五)休市,1月30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1月20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1月30日(星期一)所有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08:55-09:00。1月30日(星期一)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客户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3年1月12日
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函〔2023〕3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春节期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3年1月19日结算时起,玻璃和纯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白糖、棉花、菜粕、菜油、棉纱、花生、PTA、甲醇、尿素和短纤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二、2023年1月30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3年1月16日
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的通知
郑商函〔2023〕3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休市安排的通知》(郑商函〔2022〕719号)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春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如下:
2023年1月20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8:55-9:00为所有期货、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请各会员单位及时转告投资者,做好夜盘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3年1月16日
关于2023年春节假期调整工业硅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广期所发〔2023〕1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州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交易所将在2023年春节休市前后对工业硅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做如下调整:
自2023年1月1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工业硅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9%和11%。
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在工业硅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工业硅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和10%。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标准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交易所
2023年1月16日
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广期所发〔2023〕1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广期所发〔2022〕257号)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春节期间交易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2023年1月21日(星期六)至1月27日(星期五)为节假日休市,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1月30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客户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交易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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