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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大商所关于调整生猪期货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作者:金元期货
| 来源:大商所发〔2023〕106号
| 点击数:854
| 日期: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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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主体:
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3月22日交易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生猪期货所有合约上单日开仓量合计不得超过1,000手,在生猪期货单个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5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和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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