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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等自律规则的公告
作者: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点击数:1028
| 日期: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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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发〔2023〕26号
为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契约式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内容与格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等自律规则(以下合称合同指引)进行修订。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合同指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不对存量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内容与格式做强制整改要求,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对存量资产管理计划的合同内容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pdf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3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