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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元旦”期间交易者交易保证金调整和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作者:金元期货 | 来源:金元期货 | 点击数:474 | 日期:2023-12-28


    尊敬的交易者

    元旦”期间交易时间调整如下:20231230日(星期)至2024年11日(星期)休市,2024年1月2日(星期)起正常开市。

    1229日(星期)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12日(星期)所有期货、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12日(星期)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一、元旦”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

    根据国内各家期货交易所关于过节期间保证金调整通知,公司研究决定1228日(星期)结算时起: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交易所保证金标准加收8个百分点

    其他品种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相对交易所保证金标准上浮比例维持不变。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比例高的执行。交割月或临近交割月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应不低于交易所保证金要求。

    各交易所2024年元旦期间调整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及夜盘交易时间的通知,见附件。

    二、各交易所品种节后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幅度调整情况

    12日(星期)恢复交易后:

    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焦炭、焦煤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

    广州期货交易所在各品种期货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如在此期间出现重大风险因素,将视具体情况再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

    三、其他提示

    1、12月29日(星期五)收盘前,AG2401、SN2401、SP2401、BR2401合约的持仓需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AU2401合约的持仓需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AL2401、CU2401、ZN2401、PB2401、BC2401合约的持仓需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NI2401合约的持仓需调整为6手的整倍数,NR2401合约的持仓需调整为10手的整倍数,SS2401合约的持仓需调整为12手的整倍数, AO2401合约的持仓需调整为15手的整倍数,RB2401、WR2401、HC2401合约的持仓需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持仓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调整为相应整倍数的,交易所于节后第一个交易日对持仓实行强行平仓,因强行平仓所发生的盈利划归交易所,亏损则由交易者自行承担。

    2、持有大商所、郑商所和广期所2401合约的自然人交易者以及没有交割意愿的法人(以防被配对,被动交割)不能进入交割月11月,请您于12月29日(星期五)收盘前平掉持仓,否则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所直接对自然人交易者的交割月份持仓执行强行平仓,因强行平仓所发生的盈利划归交易所,亏损则由交易者自行承担。

    3、12月29日(星期五)收盘后,各商品交易所的交割月和临近交割月品种合约的保证金及持仓限额均有调整,请知悉各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时调整仓位,合规交易。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轻仓过节。

    特此通知。

    金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31228

     

    附件:

    关于2024年元旦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期发〔2023〕4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4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23〕127号),现对元旦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3年12月30日(星期六)至2024年1月1日(星期一)休市。

        2024年1月2日(星期二)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自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氧化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丁二烯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三、2024年1月2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与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31227

    关于2024年元旦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能发〔2023〕8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4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23〕74号),现对元旦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3年12月30日(星期六)至2024年1月1日(星期一)休市。

    2024年1月2日(星期二)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自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如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三、2024年1月2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与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31227

    关于2024年元旦节假期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3〕492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24年元旦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做如下调整:

      自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结算时起,生猪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9%;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9%;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2024年1月2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焦炭、焦煤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生猪和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31226

    关于2024年元旦休市期间风险提示的函

    郑商函〔2023〕1049号

    各会员单位:

    元旦休市期间(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日),影响商品价格走势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会员单位做好投资者风险提示工作,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函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31226

    关于2024年元旦节假期调整相关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广期所发〔2023〕320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州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交易所将在2024年元旦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做如下调整:

    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工业硅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碳酸锂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5%,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其中碳酸锂期货LC2401、LC2402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20%不变。

    2024年1月2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期货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标准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交易所

    20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