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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频繁报撤单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金元期货 | 来源:上期发〔2024〕262号 | 点击数:798 | 日期:2024-07-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0月25日(即10月24日晚连续交易)起,在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由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FAK)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构成异常交易行为,由其他交易指令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