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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原产美国等地锦纶切片存在倾销
作者:金元 | 来源:fengwm | 点击数:229 | 日期:2009-10-20


    ;;; 商务部公告对原产于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锦纶6切片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 \r\n

      2009年10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09年第80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进口锦纶6切片(学名聚己内酰胺,又称聚酰胺-6切片或尼龙6切片。英文名称Polycaprolactam)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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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大陆锦纶6切片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自2009年10月20日起,对进口自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该产品征收保证金。调查机关将根据进一步调查的结果,做出最终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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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3908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