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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已批准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到20个省份--报导
作者:金元
| 来源:fengwm
| 点击数:140
| 日期:201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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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上海6月17日电---中国中央广播电台周四报导称,国务院近日已经批准,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试点地区扩大到20个省份,并将试点涉及的境外地域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相关具体措施有望在近期发布实施. \r\n报导援引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李东荣在一论坛上作出表述.据央行统计,截至5月末,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达445.52亿元人民币,在充分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央行会同有关部委近期向国务院上报了扩大试点的请示,扩大的省份包括了黑龙江省等在内. \r\n中国于去年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四城市推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境外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