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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或缩短成品油调价间隔至10天 并将定价权下放
作者:金元
| 来源:fengwm
| 点击数:144
| 日期:201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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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上海9月21日电---中国证券报周二报导称,国家发改委曾就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问题向国内主要石油公司下发徵求稿,该意见稿中除将成品油调价间隔从目前一个月缩短至10天外,还拟将成品油定价权下放. \r\n中证报报导表示,具体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一是将定价权限下放给三大石油巨头,二是由发改委委托中介公司颁布调价.目前,缩短调价周期在市场层面上已经达成高度共识. \r\n意见稿称指出,调价周期缩短,频率加快,既可以避免因政策过于透明导致的无风险套利行为,也可为今後成品油价格完全市场化奠定基础. \r\n目前中国成品油价调整主要是依据国际市场一段时期内相关原油价格变动情况,国际市场某种原油某一天或某几天价格变化较大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会调整,只有当国际市场相关油种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才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r\n在2009年公布上述油价管理办法後,政府下一个工作重点即对国内成品油价格的监管制度进行一些细节上的调整,其中包括22个工作日是否过长,和价格的调整是否能够更加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和消费者的需求等. \r\n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上周曾表示,中国对成品油定价机制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 \r\n此次披露的徵求意见稿中,明确显示了未来定价机制将参考国内批发和零售价变动情况而定的思路.而在有关成品油价格运行操作方案中,仍旧明确政府制定并公布价格机制,但调价的具体操作权可交给三大石油公司,同时放开对其他经营主体的价格管制. \r\n对于发改委委托中介公司颁布调价的方案,在进行操作时,发改委将委托中介机构公布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和国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企业可以此为基础自主确定具体执行价格,每次调价政府不再发文. \r\n报导称,此方案遭到业内人士的质疑,虽然徵求意见稿中引进了第三方中介机构来公布应执行的结果,但定价的权限以及具体执行的内容仍由发改委来制定,这与之前的定价机制相比并无实质改变.(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