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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表决通过两岸ECFA协定
作者:金元 | 来源:fengwm | 点击数:135 | 日期:2010-08-18


    * 台湾立法院表决通过ECFA,配套修法周三持续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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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计货品早期收获清单自明年元旦启动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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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CFA生效後六个月内,磋商货品贸易、服务贸易与投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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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透台北8月17日电---台湾立法院周二晚间审查通过今年6月底签署的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台湾与大陆预计将于明年1月1日起启动早期收获清单降税时程,并为两岸进一步洽签全面性经贸协议移除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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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立法院本周召开临时会,周二在立法委员就16条ECFA文本内容连番逐条审查後,于晚间就全案进行表决,正式通过ECFA协议文本及早收清单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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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必须连带修改的台湾配套法案,则仅剩海关进口税则修正草案待周三再继续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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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ECFA协议,两岸签署後,双方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至于双方合计共约800多项的早收货品,将自明年1月1日起,于两年内分三阶段降至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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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服务业的早收清单中,台湾的银行业取得成立分行两年後,申请前一年盈利即可承作一般人民币业务的超WTO(世界贸易组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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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在ECFA生效後六个月内,两岸将就货品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投资三项协议展开磋商,即为框架协议後的更全面性经贸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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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关注在早期收获清单之外,下一步调降关税的项目及时程,开放服务业项目,以及逐步减少相互投资限制、促进投资便利化等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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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CFA是台湾历来签署的最重要的一份经济贸易协议,亦为两岸历来最具份量的协议.之前因为两岸特殊历史因素,台湾对外洽签相关自由贸易协议(FTA)并不顺利.在後ECFA时代,台湾欲打造大中华经济发展圈,并签署更多双边或区域F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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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与新加坡政府在本月初宣布,将于今年稍後正式会面展开"经济合作协议"的协商.新加坡因而可望成为後ECFA时期,首个与台湾签定类似FTA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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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内阁府周一在公布第二季经济数据後表示,中国大陆以名义美元计算的第二季GDP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