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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修正案使税负增减临界点提高至3.86万元--报载
作者:金元 | 来源:cheny | 点击数:162 | 日期:2011-07-01


    路透上海7月1日电---据第一财经日报周五报导,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除将起征点上调至3,500元人民币外,还使得税负增减临界点提高至3.86万元,即月薪3.86万元以下均可较现在减税;反之则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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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导指出,月薪3,500-3.86万元之间的人群,纳税额从0到7,775元不等.相对现行标准将会减少纳税5元至480元,此次减税最大幅度为480元.而月薪3.86万元以上的人群,纳税额将会增加,例如月薪10万元,其纳税额将增加1,095元,纳税总额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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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初公布的一审草案,税负增减临界点为每月应纳税所得1.9万元;二审草案(即将一级税率由5%调整为3%,起征点3,000元)为每月应纳税所得1.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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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9月1日实行的个税法修正案,将使中国个税纳税群体由8,400万人最终降至2,400万人,纳税人比例由28%降至7.7%.中国财政部官员透露,个税收入全年预计减收1,600亿左右,而今年实施後的四个月时间则将减收5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