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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册封”期货公司 股指期货列入监管章程
作者:金元
| 来源:feng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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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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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晚,中国证监会宣布分设期货监管二部,股指期货首次明确列入监管章程。而同期发布《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监管规定》),拟将期货公司分为5类11个级别。
根据同日发布的《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规定》),期货市场统一开户也将落实。 根据新的机构设置,期货一部主要监管交易所及市场,包括监管四个交易所、研究推出市场新品种如股指期货、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期货二部则履行监管期货机构的职能,包括资格审批、品种审批、公司监管等。 而创新类业务,如股指期货由期货一部负责;属于期货公司具体业务创新的,如境外期货代理业务、CTA等,则归属期货二部管辖。 北京期货业商会副会长、北京中期期货总经理母润昌表示,“创新业务将为市场所期待。此次监管层面机构设置的调整,也预示着对于创新类业务如市场期待的股指期货,已经显露新的脉动迹象。” 证监会还拟在今年年底完成全部期货公司的系统升级。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升级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指导和督促期货公司分期分批上线统一开户系统。 根据《监管规定》,期货公司分类评价指标共分为三类:风险管理能力指标、市场影响力指标、持续合规状况指标。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的具体方法为:设定正常经营公司基准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公司上述评价指标得分情况,进行相应加分或扣分,最终确定公司的评价计分。如此一来,期货公司将被分为AAA、AA、A、BBB、BB、B、CCC、CC、C、D、E等5类11个级别。 其中,A类公司是最优级别,受政策扶持;B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较高,属于常规性,也将是队伍最庞大的一类;C类公司存在一定风险,但其风险管理能力与其现有业务规模基本匹配;D类公司则属于风险类;E类公司是已被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 据相关业内人士预测,期货公司相关分类监管可能于今年10月实施。 “如果期货公司在评价期内出现规定的违规行为,在分类评价时将公司类别下调3个级别;情节严重的,直接评为D类”,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就是所谓的“一票降级”制度。 南华期货总经理罗旭峰表示,通过“一票降级”制度,可以向市场明确传递政策信号,引导期货公司规范发展。而同时,这也对分类评审提出了要求,“是不是公正,透明”。 上述负责人表示,期货公司分类评审将采取集体决策制度,即组建专门的分类监管评审委员会,对期货公司进行分类评审。 具体的评审流程则是由期货公司自评、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初审(期限一个月)。之后由评审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复核,相关材料再提交评审委员会,由其评审确定分类评价结果。 转自中国经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