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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提示
作者:金元 | 来源:zhangj | 点击数:1521 | 日期:2010-02-11


    1、上海交易所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和天然橡胶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20%;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22%;;;\r\n
    2、大连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期货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18%;玉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15%。;;\r\n
    3、郑州交易所PTA、一号棉花、菜籽油期货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18%;早籼稻、优质强筋小麦、硬白小麦期货.;由原比例提高至15%。;;\r\n
    4、RU1003、RU1005、RU1009合约未出现第2个;涨;停板,按照交易规则及春节风控通知,下一交易日上述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仍为7%,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0%。;;;\r\n
    5.今日CU1005合约持仓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20%;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10%,客户为;5%。;;;\r\n
    6.今日RU1005合约持仓超过10万手,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10%,客户为;5%。;;;\r\n
    7.今日ZN1005合约持仓超过;14万手,但未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20%;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10%,客户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