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3
  首页 > 法律法规 > 上海期货交易所


关于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的通知
作者:上海期货交易所 | 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 | 点击数:3505 | 日期:2019-06-03


    上期发〔2019〕14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交易者的适当性业务管理,规范相关业务流程,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制定了《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附件1),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上海期货交易所期权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南》同时废止。
      其中,对于报备开通交易权限的交易编码要求,因相关系统有待调整,各期货公司会员可在填写《客户适当性品种权限信息表》(附件2)后,将该表格发送至client.shfe@shfe.com.cn。待相关系统调整完成后,新的报备方式将另行通知。
      英文文本见官方英文网站,仅供参考。如有与中文文本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
         2.客户适当性品种权限信息表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9年5月31日